公共場所衛生檢測與評價
<一>、公共場所衛生檢測
公共場所衛生檢測指公共場所的發證檢測、復證檢測和經常性衛生檢測。發證檢測和復證檢測是指對公共場所經營單位的衛生狀況進行檢測,評價其衛生狀況,確定是否發放衛生許可證。經常性衛生檢測是指公共場所經營單位在取得衛生許可證之日起,至下次復核衛生許可證之間的一段時間內所進行的衛生檢測,檢測衛生狀況達標情況,促使衛生狀況鞏固提高。
服務對象:酒店、餐廳、美容美發店、商場、文化娛樂場所等各類公共場所。
【法律法規】
《*******傳染病防治法》*******主席令【2004】第17號
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列》1987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
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列實施細則》衛生部令【2011】第80號
《上海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(修訂)》滬衛監督【2009】27號
【相關標準】
GB/T 18204.6《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》
GB 9663《旅店業衛生標準》
GB 9664《文化娛樂場所衛生標準》
GB 9665《公共浴室衛生標準》
GB 9666《理發店、美容店衛生標準》
GB 9667《游泳場所衛生標準》
GB 9668《體育館衛生標準》
GB 9669《圖書館、博物館、美術館、展覽館衛生標準》
GB 9670《商場(店)、書店衛生標準》
GB 9671《醫院候診室衛生標準》
GB 9672《公共交通等候室衛生標準》
GB 9673《公共交通工具衛生標準》
GB 14934《食(炊)具消毒衛生標準》
GB 16153《飯館(餐廳)衛生標準》
GB/T 18204《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檢驗方法》
DB 31-359《足浴服務衛生要求》
衛監督發【2007】第221號《住宿業衛生規范》
衛監督發【2007】第221號《沐浴場所衛生規范》
衛監督發【2007】第221號《美容美發場所衛生規范》
<二>、建設項目公共場所衛生學預評價
根據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、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要求,從衛生學角度論證公共場所建設項目在選址、布局、建筑裝修材料、集中空調通風設施、室內空氣、禁止吸煙、二次供水設施、飲水、洗浴水、泳池水、凈化消毒和預防控制病媒生物設施、客流控制和分流等方面規劃設計的可行性,識別可能存在的影響公眾健康的危險因素,評估和預測疾病傳播的健康風險,提出改進措施,為建設項目驗收和審批提供技術依據。
服務對象:賓館、旅店、沐浴、游泳場所、商場、綜合性文化娛樂場所及其他等。
【法律法規】
《*******傳染病防治法》*******主席令【2004】第17號
《*******食品安全法》*******主席令【2009】第59號
《*******職業病防治法》*******主席令【2011】第52號
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列》1987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
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列實施細則》衛生部令【2011】第80號
《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》建設部、衛生部令【2006】第53號
《上海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(修訂)》滬衛監督【2009】27號
《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》上海市人民政府令【2011】第70號
《上海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衛生管理辦法》上海市人民政府令【1995】第12號
《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列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3月1日起施行
【相關標準】
GB/T 17220《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》
GB/T 18204《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檢驗方法》
DB 31-359《足浴服務衛生要求》
DB 31/405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規范》
WS 394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》
WS/T 395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》
WS/T 396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規范》
(注:以上標準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,衛生部2006年印發的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》(衛監督發【2006】53號)、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》、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》、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》 (衛監督發【2006】58號)同時廢止。)
衛監督發【2007】第221號《住宿業衛生規范》
衛監督發【2007】第221號《沐浴場所衛生規范》
衛監督發【2007】第221號《美容美發場所衛生規范》
<三>、建設項目公共場所竣工驗收衛生學評價
根據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、規章、衛生標準和衛生規范要求,從衛生學角度論證公共場所建設項目在選址、布局、建筑裝修材料、集中空調通風設施、室內空氣、禁止吸煙、二次供水設施、飲水、洗浴水、泳池水、凈化消毒和預防控制病媒生物設施、客流控制和分流等方面規劃設計的可行性,識別可能存在的影響公眾健康的危險因素,評估和預測疾病傳播的健康風險,提出改進措施,為建設項目驗收和審批提供技術依據。
服務對象:賓館、旅店、沐浴、游泳場所、商場、綜合性文化娛樂場所及其他等。
【法律法規】
《*******傳染病防治法》*******主席令【2004】第17號
《*******食品安全法》*******主席令【2009】第59號
《*******職業病防治法》*******主席令【2011】第52號
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列》1987年4月1日國務院發布
《公共場所衛生管理條列實施細則》衛生部令【2011】第80號
《生活飲用水衛生監督管理辦法》建設部、衛生部令【2006】第53號
《上海市公共場所衛生許可證發放管理辦法(修訂)》滬衛監督【2009】27號
《上海市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》上海市人民政府令【2011】第70號
《上海市生活飲用水二次供水衛生管理辦法》上海市人民政府令【1995】第12號
《上海市公共場所控制吸煙條列》上海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2010年3月1日起施行
【相關標準】
GB/T 17220《公共場所衛生監測技術規范》
GB/T 18204《公共場所衛生標準檢驗方法》
DB 31-359《足浴服務衛生要求》
DB 31/405《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規范》
WS 394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》
WS/T 395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》
WS/T 396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消毒規范》
(注:以上標準自2013年4月1日起施行,衛生部2006年印發的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管理辦法》(衛監督發【2006】53號)、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規范》、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衛生學評價規范》、《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范》 (衛監督發【2006】58號)同時廢止。)
衛監督發【2007】第221號《住宿業衛生規范》
衛監督發【2007】第221號《沐浴場所衛生規范》
衛監督發【2007】第221號《美容美發場所衛生規范》